7日,公安部面向个人推出了公民身份信息核查网上自助服务,查询结果包括了个人相片和个人资料,而每次查询服务的费用5元,可用支付宝和网上银行支付。
笔者认为,公民身份信息被网上公开,并且进行收费服务,这在法理和现实上都很欠妥当,需要认真考虑。
首先,公民身份信息本身具有其特殊性。公民身份信息来源于公民的身份证,而办理身份证时进行的信息采集是政府行政行为,是为了达到社会公民身份证明需要而由政府统一制定标准和行政干预下实施的。因此,公安部门虽然拥有海量的公民信息,但是其仅限于公安部门行政管理和服务的需要,并且作为信息拥有和管理的政府部门,公安部具有对公民身份信息进行有效保护和监管其信息使用情况的责任。
作为公民,完全并无私提供个人信息给公安部门,并不表示愿意或者授权可将其公开,并且是随便什么人交纳5元查询费用,即可任意查阅。公民身份信息中并不完全属于公共信息,在非政府行政要求下,也是只有在需要身份证明的情形下,公民才会亮出自己的信息。哪怕是一线民警查验公民身份证,也需要出示证件并讲明合法的理由才能进行。
如果仓促将公民身份信息公布于网上并且不进行任何保护与管理,只是通过收费进行形式上的限制,那么不但有借机牟利的嫌疑,还将使公民身份信息处于不安全和丧失有效管理的情况下。以目前的现实情况,根本无法排除有人对公民身份证上的信息和照片进行下载复制,挪作它用。
另外根据现实情况,目前社会查验身份证的主要手段是凭借目测,例如银行办理业务以及合约签订等。那么如果信息公开之后,在公民完全不知情和没有得到询问是否同意的情况下,自身身份信息的危险系数将会大大增加,出现身份证明假冒和其它未知威胁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这将由谁买单?
因此,对有效利用公民身份信息的方法进行研究,促进其社会利用价值和方便人们生活,这本身没有错。但是,目前简单将其收费公开任意获取的方法笔者认为不足取。
据最新消息,此服务目前已暂停,公布原因为系统正在完善中,希望再次开放时,就这些问题能真正得到考虑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