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如一夜春风来,理财产品遍地开花。从金融危机前的股市火热潮开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这个打着“钱生钱”旗号的领域。大大小小的金融机构和信托机构,不断推出一系列让人眼花缭乱的基金,债券等理财产品,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其中。
任何事情过热之后,除去正常发展和理性产生的那一部分,其余的要么就是泡沫,要么就存在盲区。投资者特别是普通客户的激情和扎堆思想,是理财产品爆发的一个原因,但另一方面,银行们也是这个魔术的表演者之一。或者说,银行们正在高兴地玩着一个叫理财产品变贷款的魔术。
银行们不断地将贷款债权卖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做成理财产品通过银行卖给投资客户。
那么银行们为什么要忙着将已经放出的贷款转给别人?其中奥妙在于:很多时候,央行对信贷政策进行的“动态微调”,使得银行的信贷额度随之缩减,银行只好采用这种腾挪术——通过信托公司,将原来的贷款转变成为理财产品。投资者购买之后,就成了这笔贷款的“债主”。
也就是说,银行本来一年只被允许贷款100元出去,但是当它贷出去100元之后,把债权卖给信托公司消掉这笔贷款,就又可以继续往外贷款了。那么这100元是谁掏出来了?是信托公司做成理财产品卖出去了,是投资客户掏出钱来还了这笔贷款。
也许看起来也没什么,但是问题却是如果贷款出现坏账,事情将会怎样?
经由这条蹊径,银行让出了利润,却腾挪出了新的信贷额度。但是,货币政策的精准程度却因此打了折扣,而一旦坏账大量出现,没有准备“救命钱”的银行很可能无力自救。
对于投资者来说,最直接的风险是几乎所有信贷类理财产品说明书上都出现的“非保本”字眼——不是稳赚不赔的,亏钱的可能随时存在。说明书上的风险提示也相当详细:借款人不能及时还款的信用风险、利率可能发生变化的市场风险、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的流动性风险,还有政策风险、管理风险、提前终止风险,等等。
也就是说,万一出现了坏账,谁是债主谁倒霉。银行们倒霉不害怕,有国家给他们撑腰,但是那些买了理财产品从而变成了债主的投资者们,只好烦请他们自己保重。





